时间:2011年12月05日点击数: 次发布来源:北京京城皮肤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医务人员和行政后勤人员依法行医(政)、廉洁自律意识。12月1日,北京京城皮肤医院在一楼大厅开展了廉洁行医和廉洁行政责任状和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会议由白树新院长主持,签署工作得到院领导杨国金的高度重视,他强调要坚持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本次责任状条款清晰,内容鲜明,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不得有虚报和冒领行为。第二,未经医院安排或书面批示,不得在同行业或可能对医院构成竞争的单位兼职获取报酬。三、任何人不得私自采购药品,器械等物品在院内销售,更不得私自贩卖院内物资。四,任何人不得收受病人的红包和物品。五,任何人不得收受各种业务(尤其是药商)介绍费和好处费。六、在进行各种业务活动中,任何人不得收受各种回扣或红包。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没收该不正当利益外,并将处以相当于该不当利益数额2倍的罚款。根据情况可与其诊疗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此次活动中,医院300多名员工郑重地在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通过科室和个人签署责任状,医院将纠风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并常抓不懈,强化了全院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进一步促进了医院的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