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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医院超剂量用药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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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5-7 10:05:00    来源:  编辑:admin

晨报讯(记者 姜葳)超剂量用药、自行加收费用、不合理检查、将自费项目改为医保内项目——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根据调查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结果分析,发现医保管理方面的四大问题,损害参保市民利益,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并影响医保政策实施。

据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于同一个药品,不同厂家生产的药品“适应症”不同。部分医院临床医生用药时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凭经验用药,导致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大量存在。例如治疗心肌炎后遗症、辅助治疗心肌梗塞的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在一些医院被用来保护肝脏。

违反物价收费规定。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新开展的项目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暂无收费标准的,医保基金是不予支付的,但有些定点医疗机构却采取挂靠在其他收费项目上收费等办法。如:昏迷病人使用气压式血液循环驱动器,按肢体功能训练收费。

此外,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还违反物价规定自行加收费用。例如,局部麻醉不应另收麻醉包费用;心电监护项目不应加收双体温、心排量、心律失常分析等费用。

长期入住抢救病房超额付费。另外,有医院将自费项目改为医保内项目,还有医院进行不合理治疗及检查,在病人没有相关疾病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反复进行相同项目多次检查或大生化检查。如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患者生命体征已经平稳的情况下,却长期入住抢救病房而不转出,使得患者承担超额的医疗费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上述问题在部分定点医保医院中具有共性,各个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照上述问题进行自查。医保管理部门目前已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开始审查和治理,并接受市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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